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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須知

學生守則及注意事項

 

1.     如學生在上課期間騷擾他人、擾亂課堂秩序或影響課堂進行,本中心有權終止其上課權利,一切費用恕不退還。

2.     所有班際及私人課程都不設家長陪同上課,如須家長陪同,須另加每堂五十元正。

3.     本中心開辦之所有課程只限登記報名之學生上課,課堂進行中不設旁聽,請依照上課日期及時間上課,不得提早或延期。

4.     有關上課日期及時間可參閱本中心發出的收據。

5.     所有班制課程恕不接受學員請假及不會安排補課。

6.     除獲特別批准外,學生不得於課堂內錄音、錄像或拍照。

7.     如報名人數不足或課程已額滿,所繳交學費或按金將全數退還。

8.     本中心有權更改課程的上課日期、時間及地點。如學生不能出席本中心更改之課堂,所繳交之學費或按金將不會退還。

9.     學生須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,任何身體損傷或財物損失,本中心恕不負責。

10.   所有按月或按期繳交學費之學生,請按時於每月或每期最後一課時繳交下月或下期之學費。若未如期繳費者,請於上課前3親身繳交或轉賬到本中心戶口,否則本中心有權將該課堂時段另作安排。

11.   如天文台懸掛三號颱風訊號/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訊號,所有課堂如常舉行。

12.   若天文台於下午4時或以前除下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或改發黃色暴雨警告訊號,則原定之課堂將於公佈兩小時後如常舉行;若天文台於下午4時後除下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則所有原定之課堂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

13.  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生效時,所有原定及進行中之課堂將會停課或取消。若天文台於下午4時或以前已除下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訊號,則原定之課堂將於公佈兩小時後如常舉行;若天文台於下午4時後除下八號或以上之颱風訊號,則所有原定之課堂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亦不會作補課安排。

14.   當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,建議學生留在室安全的地方;同時所有課堂亦將即時自動停課或取消。若天文台於下午4時或以前已除下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則原定之課堂將於公佈兩小時後如常舉行;若天文台於下午4時後除下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則所有原定之課堂亦將會停課或取消。

15.   學員如需請假,請於上課前(最小前一天)致電本中心。凡沒有致電本中心請假而缺席者一律當作缺席,該堂將不獲補回(不適用於班際上課之學員) 。如上課時由他人代為請假,該堂將不獲補堂。

16.   學員如須請病假,請於上課前兩小時通知本中心,並於下堂補回醫生紙,否則該堂不獲補回。

17.   一個月計算之課程,每月最多請假一次,多於一次者不獲補回。請假後之補堂,將於新一個月補回,如補堂缺席而未有請假,將不獲補回。

18.   本心中不設影印服務,如須影印,將額外收費二元正。

19.   若須本中心發出有關音樂証明文件,須收取行政費用三十元正。